4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党纪学习教育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映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人大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这次学习教育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会议强调,要对标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要求。重点落实学习研讨、警示教育、培训解读、对照检查“3+1”工作安排,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抓实学习研讨,认真筹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读书班以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抓实警示教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一会”和“三个一”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抓实培训解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解读辅导,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要按照相关要求,纳入年底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
会议强调,要科学统筹,确保实效。聚焦四个带头、九项任务,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班子带头工作方案,指导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计划,实现学习教育有序均衡。要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务实宣传引导,注重实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袁闻聪、向前、何春、梁津华、孙辉、张登宪及秘书长易小兵出席。(记者 姜春)